为了符合卫生保健服务部 (DHCS) 的要求,住院索赔必须仅针对结算日期内的服务进行计费。结算日期之前或之后的代码计费不正确。
需要在账单日期或账单日期之内的代码包括:发生日期、主要程序和其他程序。如果任何计费代码的日期不在账单期间日期之间,则索赔填写不正确。请参阅以下正确的硬拷贝 UB-04 索赔表示例。
UB-04 硬拷贝,字段 6:声明涵盖期间
以 MMDDYY 格式输入索赔涵盖的整个期间的开始和结束服务日期。对于单日提供的服务,请输入服务日期作为“开始”和“结束”日期。索赔中提交的任何其他代码都需要在声明涵盖期间日期之内或之内。
电子提交:837I Loop 2300,带限定符 434 的 Segment DTP。
UB-04 硬拷贝,字段 12-13:入院/开始护理日期和入院时间
输入住院服务的入院日期。以 MMDDYY 格式输入。患者正式入院的日期算作住院第一天;此日期不得更改。
输入入院时间如下:删除分钟并将入院/出院时间转换为 24 小时 (00 – 23) 格式(例如,下午 3 点 = 15)
电子提交:837I Loop 2300,带限定符 435 的 Segment DTP。
UB-04 硬拷贝,字段 31-34:发生代码和日期
输入代码和相关日期,注明与索赔有关的可能影响付款人处理的重要事件。
UB-04 硬拷贝,字段 35-36:发生跨度代码和日期
输入与索赔支付相关的事件的代码和相关日期。
UB-04 硬拷贝,字段 74:主要程序代码和日期
主要程序和执行日期的 ICD-10-CM 代码。
UB-04 硬拷贝,字段 74a – 74e:其他程序代码和日期
输入最多 5 个附加程序的 ICD-10-CM 程序代码和日期。
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,请联系联盟索赔部门,电话 (800) 700-3874,分机 5503。